税务居民
莫桑比克税务居民通常就境内所得及(依条约与法律)境外所得纳税。每年停留超过 180 天或生活利益中心在境内可构成税务居民。
受雇外籍人士由雇主代扣 IRPS(个人所得税)。自雇及企业主另有申报义务。
莫桑比克税务居民通常就境内所得及(依条约与法律)境外所得纳税。每年停留超过 180 天或生活利益中心在境内可构成税务居民。
受雇外籍人士由雇主代扣 IRPS(个人所得税)。自雇及企业主另有申报义务。
正式发票对抵扣及费用证明很重要。
莫桑比克与多国(含葡萄牙、南非等)有避免双重征税协定,可能影响工资、养老金及境外投资收入的税负。
短期外籍人士应与雇主及会计师确认是否仍为母国税务居民,以及两国分别需申报的内容。
保持有效DIRE(SENAMI)、NUIT(AT)和登记合同。公共卫生由MISAU负责;教育由MINEDH负责。外汇由莫桑比克银行监管。
税法复杂且常更新——本指南不能替代个性化专业建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