谁可以申请?
莫桑比克公民或持有有效居留许可者的配偶、未成年子女及受抚养人可申请家庭团聚签证。主申请人(担保人)须证明有能力供养家属并提供适当住所。
事实婚姻伴侣如能提供主管部门认可的稳定关系证明,也可能符合资格。每位家庭成员可能需要单独申请。
莫桑比克公民或持有有效居留许可者的配偶、未成年子女及受抚养人可申请家庭团聚签证。主申请人(担保人)须证明有能力供养家属并提供适当住所。
事实婚姻伴侣如能提供主管部门认可的稳定关系证明,也可能符合资格。每位家庭成员可能需要单独申请。
申请可在家属原籍国的莫桑比克领事馆提交;如申请人已在莫桑比克合法停留,可向移民部门申请。莫桑比克公民或居留担保人须配合办理并向主管部门确认相关信息。
批准后,家属获得入境签证,并可申请与担保人身份关联的居留许可(DIRE)。建议在预计抵达日期前8–12周启动申请。
家庭签证允许在与担保人关系存续期间合法居留。配偶可通过单独申请获得工作许可。亲属关系或担保人身份的丧失可能影响居留许可的有效性。
请在evisa.gov.mz及当地莫桑比克领事馆确认要求、费用和时间表。自2026年2月起,SENAMI在VFS Global支持下运营官方eVisa和eTA平台。
莫桑比克政府门户(portaldogoverno.gov.mz)为官方来源,但内容仅以葡萄牙语发布,暂无中文版。
仅供参考。关系证明要求、处理时间和资格条件可能有所不同——请务必向领事馆、移民部门或法律顾问确认。